報關,報檢申請人也可以從認證中心索取印刷/模壓標志申請書,填好后和模壓或印刷的設計圖案一起返回認證中心。認證中心按下列要求審核申請人提出的標志印刷/模壓申請:
1.銘牌的格式和內容應和申請認證時寄送的銘牌一致;
2.安全標志的圖案應與CCC標志相同或按比例放大/縮小:并且尺寸不能小到辨認不清的程度。
3.安全標志下應有生產廠編號,或產品對應的認證證書號。
若設計不符合要求,認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并指出相應的更改措施。申請人更改設計圖案后,可以重新申請。設計圖案符合要求,認證中心審核同意后,申請人寄10張銘牌(或復印)到認證中心,并支付印刷/模壓標志審批費。經認證中心審批后發放,允許印刷/模壓標志通知。
認證標志
安全認證標志(S) 電磁兼容(EMC) 安全與電磁兼容(S&EMC) 消 防(F)

3C認證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三)根據中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四)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志。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后,將取代原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五)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六)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
英文
3C認證實際上是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英文縮寫,也是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的統一標志。作為認證(CCEE)、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CCIB)、中國電磁兼容認證(EMC)三合一的“CCC”權威認證,是中國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與國際接軌的一個先進標志,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當前,中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共有十九大類一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玻璃、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制品等。
作用
CCC認證標志
CCC認證標志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橢圓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后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放管理中心在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數據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質量認證中心進行編碼查詢。

CCC認證免辦的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無需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物品;
2.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區政府駐內地官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員隨身從境外帶入境內的自用物品;
4.政府間援助、贈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條件的《目錄》中的產品,無需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也不需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
1.為科研、測試所需的產品;
2.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為較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產品;
4.工廠生產線/成套生產線配套所需的設備/部件(不包含辦公用品);
5.僅用于商業展示,但不銷售的產品;
6.暫時進口后需退運出關的產品(含展覽品);
7.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8.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目錄》中的產品,生產廠商、進口商、銷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關質檢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申請書、證明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型式試驗報告)等資料,經批準獲得《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三、《目錄》中的產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照《*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及配套法規進行處罰。
1.不符合本公告條件而借口無需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的;
2.符合本公告條件但沒有獲得《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擅自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的;
3.編造虛假材料騙取《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的;
4.獲得《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后不按原申請目的使用的。
CCC工廠檢查基本要求
第一條工廠是保證獲證產品符合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第一責任者。
第二條工廠應按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生產與經認證機構確認合格的樣品一致的認證產品。
第三條工廠應及時了解認證機構在網上公開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第四條工廠應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規定,內容應與工廠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控制相適應:
(一)認證標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產品變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數據控制程序;
(四)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五)供貨商選擇評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程序;
(七)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確認檢驗程序;
(八)生產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九)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內部質量審核程序;
(十二)與質量活動有關的各類人員的職責和相互關系;
此外,還應有必要的工藝作業指導書、檢驗標準、儀器設備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第五條工廠應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質量記錄,以證實工廠確實進行了全部的生產檢查和生產試驗,質量記錄應真實、有效:
(一)對供貨商進行選擇、評定和日常管理的記錄;
(二)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進貨檢驗/驗證記錄及供貨商提供的合格證明;
(三)產品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記錄;
(四)檢驗和試驗設備定期進行校準或檢定的記錄;
(五)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設備運行檢查的記錄;
(六)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
(七)內部審核的記錄;
(八)顧客投訴及采取糾正措施的記錄;
(九)零部件定期確認檢驗記錄;
(十)標志使用執行情況記錄;
(十一)運行檢驗的不合格糾正記錄;
記錄的保存期限應不小于兩次檢查之間的時間間隔,即至少24個月,以確保本次檢查完之后產生的所有記錄,在下次檢查時都能查到。
第六條工廠應配合完成認證機構作出的工廠檢查活動安排。對于初始工廠檢查,工廠應該按與認證機構約定的計劃時間進行工廠檢查;對于監督檢查,工廠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接受認證機構的監督檢查,同時,認證機構可以按國際慣例在事先不通知的情況下進行工廠監督檢查(如飛行檢查,特別監督檢查),工廠應給予配合。否則,認證機構有權暫停認證證書。
第七條工廠應允許檢查員進入產品認證所涉及的所有區域進行抽樣或檢查,調閱有關記錄和訪問相關人員(如有特別需保密的區域,應向認證機構申報)。
第八條工廠應該配合檢查組根據產品特點和工廠的具體條件要求的項目進行現場*試驗,現場*試驗是在檢查組目擊情況下,由工廠安排相關人員進行。
第九條工廠應該配合檢查組進行產品的一致性檢查,檢查過程中若涉及到對整機的拆解工廠應安排人員執行。
第十條在工廠檢查時,若獲證產品發生變更或有不一致情況時,工廠應主動向檢查組說明。
第十一條當產品需要抽樣時,工廠應該配合檢查組在現場進行封樣,并按規定的時間將樣品送到*的檢測機構。
第十二條工廠應為檢查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第十三條工廠應與持證人溝通及時交付監督檢查費(包括監督審查人日費和路途人日費)、年金和產品監督抽樣檢測費(如有)。
第十四條工廠不得放行如下產品:
(一) 不合格品;
(二) 獲證后發生變更,但未經認證機構確認的產品;
(三) 超過認證有效期的產品;
(四) 已暫停、注銷、撤銷的證書所列的產品;
(五) 工廠檢查結論判為現場驗證或不通過時,檢查員在現場要求工廠封存的認證產品。
第十五條工廠應及時將聯系方式的變更通報認證機構。
如何管理證書?
很多ISO系列的證書和3C認證的證書都是每年都要年審的,而且三年之后需要換證,那這些事情誰來提醒呢?如果忘記了會怎么樣呢?這個就需要大家選擇好的認證公司啦,有的是會給您管理的,不過會收取一定,這方面的問題,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不過小黎建議大家還是要找相對透明化的平臺哦,希望大家認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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